关于寒假放假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7-12-24 14:41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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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系全国统一招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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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放假及第二学期开学时间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开学时间
1、全院学生寒假放假离校时间确定为2008年1月21日,2008年2月22日至24日返校报到注册,2008年2月25日正式行课。
2、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原则上从2008年1月24日起至2008年2月19日止。2月19日下午7点前返校。各部门可根据学院的安排和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本部门职工离校和提前到校做准备工作的时间。
二、放假前须开展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1、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使用的办公室和管辖的公寓、实验室、设备、器材、机房、库房等进行检查,确保电源、门窗等无事故隐患存在;保卫科要针对全院的防火、防盗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除。
2、学生离校前,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清理并保存好个人物品以及学习离校安全注意事项
3、寒假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有特殊原因不离校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并在1月14日前到所在班辅导员处登记,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报后勤资产管理处。留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
4、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执行领导干部带队值班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5、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将寒假放假通知告知全体学生及教职员工,同时对师生员工开展节假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的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对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使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
(2)、做好放假离校前的工作安排,整理好教室、宿舍,关好门窗、电器,扫除好卫生,交接好所用校产,安全离校。
(3)、注意出行安全。不搭乘无载人资质的交通工具;注意旅游安全,不自行前往地势险峻,道路危险或情况不明的地方游览。
(4)、注意消防安全。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注意人员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
(5)、注意治安安全。不酗酒滋事,不参与各类非法聚会、传销等活动。
(6)、注意网络安全。上网有度,上网健康,不允许利用网络做各类违法乱纪的事。
(7)、注意饮食卫生安全,确保假期期间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三、放假期间的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要加强门卫管理,杜绝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加强校外人员管理登记和师生外出登记;严禁闲散人员进出校园。
2、对进出公寓人员要加强管理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3、值班人员、宿舍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应急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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