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缴费的通知
时间:2010-03-02 15:34来源: 作者:QJW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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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系全国统一招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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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学考试缴费的通知
各教学行政班:
请所有报考自学考试的学生于3月3日前到学院行政楼2楼财务处缴费,参加4月份的考试。现将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凡在我院报考2009年10月自学考试的学生。
二、收费标准:
1、每科26元。
2、《法律》4科:《中国法律思想史》、《劳动法》、《公正与律师制度》、《知识产权法》,共104元。
3、《社会管理》3科:《社会统计学》、《团体社会工作》、《中国福利思想史》,共78元。
4、《小学教育》2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共计52元。
5、《教育管理》2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共计52元。
6、《英语教育》3科:共计78元。
三、报名方式:学生本人到行政楼208财务处缴费后,持缴费收据到行政楼506室继续教育中心统一进行登记。
四、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至3月3日,过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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