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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语〔2009〕7号
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四川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文明办,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按照国家语委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央文明办调研组 “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教育部语用司“关于要求各地做好2009中华诵中华赞赛事省级选拔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44号)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决定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四川赛区选拔赛(以下简称“中华诵”、“中华赞”)活动(具体方案附后)。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中华诵”、“中华赞”活动,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年度工作进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和各地、各高校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与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爱我的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等活动统筹安排、有机融合,激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和热爱,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国民素质。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文明办和各高校要重点发动和组织公务员、教师和大学生积极参与“中华诵”“中华赞”比赛,并尽可能为赛事创造条件。要广泛发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中华诵”“中华赞”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要注意保存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报道等资料,并及时将活动方案、进展动态及资料报送省语委办公室。联系人:陈雪梅,王育英; 电话:028-86128201;电子邮箱:
附件:
1. “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四川赛区选拔赛方案 2. “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四川赛区方案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 四川赛区选拔赛方案
一、 活动名称 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四川赛区选拔赛
二、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互动,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主办单位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精神文明办公室
四、承办单位 由有关社团具体承办
五、大赛具体事项 (一)活动时间 活动于2009年7月1日——2010年1月30日举行。 1.2009年7 月 1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由各市(州)、高校确定; 2.2009年 9月 20日前,各市(州)、高校完成选拔; 3.2009年 10月20日前,组织全省选拔; 4.2009年11月1日—30日,参加全国网络预赛; 5、2009年12月1日—12月30日,参加全国总决赛分组赛; 6、2010年1月1日—1月30日,参加全国总决赛暨颁奖晚会
(二)参赛对象 活动设以下参赛组别:公务员组、教师组、大学生组、留学生组、港澳台侨组、综合组(除已设参赛组别外的其他人员,不包括中小学生和军人)。参赛者应无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比赛按照参赛人报名时实际身份编组。 各市(州)、高校要在深入发动和广泛开展群众性诵读活动的基础上,重点组织选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大学生中的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比赛。
(三)比赛流程 报名:由各市(州)、高校分赛区组织报名。各分赛区组委会应将本次大赛活动方案及初赛时间、地点安排等信息告知参赛人员。 分赛区初赛:各分赛区在9月20日前统一组织本赛区所有报名选手的初赛工作。赛后将各参赛组前3名选手比赛视频资料(单人诵读,时间4分钟,wmv格式,视频制作具体要求另发通知),于2009年9月30日前上传至四川省语委办邮箱: 。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省上选拔赛。 (四)诵读篇目 古今中华经典诗文和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可参考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并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全国比赛。
六、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秘书处设在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公室。 邮编:610041 联系人:陈雪梅、王育英、李双全 电话:028-86128201、86111037 传真:028-86146407
附件2:
“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四川赛区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诗词歌赋创作活动中来,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理念,传递启动文化自信与自觉的人文信息,彰显中华语言文字的魅力,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活动对象与参与方式 广泛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参加,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华人、在华留学生以及国外汉语爱好者积极参与。 参赛者可登陆“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 )和央视网查看活动相关信息,并通过Email方式发送个人自创作品至大赛电子邮箱:(注:邮箱第5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0;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栏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邮件内文中写明投稿人姓名、职业、单位、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参选作品以“word”文档保存并作为“附件”发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信息与参选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专设信箱(邮寄地址: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中华赞”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0;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
三、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为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2.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3.内容要求: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个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各地的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过好传统节日。
四、活动时间安排
1.投送稿件时间:2009年7月1日-11月30日。 2.稿件评选时间:2009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色板块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本次活动特设各省(区、市)征文展示板块。请我省各市(州)语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推荐一批反映新中国成立60周年伟大成就、展现地域特色文化的诗文作品,鼓励各级政府、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社区、群众团体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推荐文章。征文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上按不同的省(区、市)板块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
六、评奖原则和奖励方式 大赛组委会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地投稿进行初选和终审,最终名次由专家评选决定。 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将根据稿件质量确定奖励等次和数额。并根据各地投稿数量和质量情况颁发组织奖。 大赛主办方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参赛优秀作品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上展示,并结集出版。适于朗诵的作品将在“中华诵”和“中华赞”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由名家或诵读获奖选手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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