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作者:QJW | 发布时间:2010-10-13 10:32 | 点击:加载中次
10月8日,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人社审【2010】96号]文件, 同意我院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编号:川—194。
据悉,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专业)为计算机操作员,电子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室内装饰设计员。鉴定等级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立足校内、面向社会,为校内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成立,将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供一个新的平台,必将对我院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等产生积极影响。
(继续教育中心 张继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