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要求,学校按照程序上报了《四川工商学院关于新增普通本科拟2021年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报告》,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四川省教育厅于2021年3月30日将备案情况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新增普通本科拟2021年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复函》函复我校。现按要求对调整学费收费的专业名称、专业学制、收费标准、成本信息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监督、咨询电话:028-87953082
附件二:学费生均培养成本公示表
四川工商学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