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非学历培训、考试及成人学历教育移交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QJW | 发布时间:2009-10-16 15:12 | 点击:加载中次
院继字[2009]01号
关于各类非学历培训、考试及成人学历教育
移交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院人字[2009]43号文件关于成立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的通知精神,继续教育中心已开始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请学院相关部门将各类非学历培训、考试及成人学历教育工作移交到继续教育中心,并请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积极配合。
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为了有序的开展工作,移交工作于十月二十二日前完成。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