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五·一”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 | 作者:wzq | 发布时间:2011-04-21 15:19 | 点击:加载中次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了保证我院本学年教学计划正常运行,现将学院 “五·一”放假及有关作息时间调整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2日晚7:00前全体师生员工务必返校。
二、“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重点部门要进行重点防范。
2.学生工作处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3.学院后勤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生活服务工作。
4.学院保卫科要加强放假期间的巡逻检查,防止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发生。
5.学院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处在 4月30日至5月2日要分别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位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对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6.“五·一“值班安排具体如下:
值班学院领导:阙海宝 手机:028-87953075 (1)学生工作处值班安排自行拟定,并将名单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2)学院办公室 值班电话:028-87953896
值班人员:王忠强 手机:028-87953896
陈 志 手机:028-87953896
李忠瑞 手机:028-87953896
(3)学院保卫科值班电话: 87953076
值班人员:陈启涛 手机:028-87953077
(4)值班司机 杨明飞 手机:028-89757592
三、“五·一”后作息时间调整
学院从5月3日起将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见附件)学院教务处依据作息时间作出课程安排;学院广播站按此作息时间调整播放时间;学院后勤资产管理处据此作出接送教师的车辆安排。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夏季作息时间表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