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
时间:2007-11-26 15:01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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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系全国统一招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
党员大会的通知
根据校委〔2007〕19号文件《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成立党的委员会的批复》和校委〔2007〕25号文件《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学院(单位)党的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07年11月2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于2007年11月30日下午2:00在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召开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党员大会。
一、大会的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我院办学竞争力,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独立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学院近几年的成绩与经验,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学院党委委员,进一步动员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团结广大师生员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努力实现学院发展的新目标,不断增强学院的办学竞争力。
三、大会议程:
1、审议工作报告;
2、 选举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四、大会时间、地点:
1、 大会时间: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14:00;
2、大会地点:学院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术报告厅。
五、参加人员:
1、党员组织关系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2、学院科级(含科级)以上干部。
3、教职员工中入党积极分子。
4、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代表。
六、要求:
1、上述参会人员必须在2007年11月30日13:40前按指定位置就坐;
2、中共党员由各党支部负责清点人数并上报,按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坐;
3、学院科级(含科级)以上干部由人事处负责清点人数并上报,按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坐;
4、教职员工中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由机关党支部负责;
5、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代表人数由各系党支部负责清点汇总到学生处并上报,按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坐;
七、会议纪律:
1、会议开始,参会人员手机全部静音;
2、请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
3、未有特殊事务,一律不允许请假,科级(含科级)以上干部请假到人事处,其余请假必须报党办。
4、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肃的态度参会。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200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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