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学院课堂纪律“十不准”
教师:
1.不准随意调停课。
2.不准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言行。
3.不准有损害学校和师生形象的行为。
4.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中途停课
5.不准无教学大纲、教材、教案上课。
6. 不准在课堂上接打手机。
7.不准不管理课堂纪律。
8.不准把讲授课上成自习课和视频课等。
9.不准随意离开教学场所。
10.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和私自向学生销售课外辅导材料。
学生:
1.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
2. 不准在课堂上玩手机。
3. 不准在课堂上嬉笑、吵闹、高声喧哗。
4. 不准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课堂。
5. 不准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6. 不准在课堂上睡觉、吃东西。
7. 不准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课堂。
8.不准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学场所。
9.不准有辱骂教师的言行。
10.不准破坏教学设施。
备注:1.相关的文件、规程和课堂建设实施细则由教学科研处随后制定下发。
2.本准则由教务处解释。
教务处
2018年3月4日